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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重要提醒!警惕这些陷阱!_天天新动态

2023-03-01 15:00:43 来源:新派网 分享到:

潍坊广电新媒体讯数字金融时代,消费者在享受金融便利化、多样化服务的同时,个人金融安全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几类高发诈骗类型及对应防骗要点,消费者一定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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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骗术又升级,

辨别“注销校园贷”骗局

近期有不法分子打着“注销校园贷”的幌子,瞄准曾经使用过“校园贷”平台的高学历人群,实施精准诈骗,手段升级,受害人往往损失巨大。

金融机构提醒,如接到自称是某金融机构客服的电话并要求转账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应立刻提高警惕,拨打机构官方电话核实。此外,不要轻易下载视频聊天软件与陌生人连线,以防个人信息泄露。对陌生人要求的转账或借贷,坚决不予理会,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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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钱袋子,

防范“征信修复”陷阱

近年来,消费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日益丰富的消费金融产品给生活带来便利,却也给诈骗分子设置新的陷阱提供了由头。一些骗子自称“某银行”客服打来电话,称消费者在使用一笔消费贷款时出现逾期,需要对个人资产进行验证才能修复征信,套取个人信息或引导消费者下载网贷软件贷款转账。在此提醒消费者,凡是声称可以帮助“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都是诈骗。所谓的“征信修复”,是中介机构和人员利用消费者对征信制度不了解以及急于删除不良记录的迫切心理,采取欺诈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防范“征信修复”类诈骗,最根本的还是要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一旦发现逾期应及时还款补救,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03

后果很严重,

绝不可以出租出借信用卡

近年来,一些持卡人由于“讲义气”或想“赚快钱”,将名下的信用卡出租、出借,不仅导致资金和征信记录受损,严重者还将自己置身于濒临违法犯罪的险境。持卡人办理信用卡,就是与银行机构达成合约协议,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予第三方。如果持卡人将信用卡出借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在使用信用卡期间发生了逾期行为、产生了违约金和利息,则应由持卡人来承担偿还责任。因此,特别提醒,切勿将自己名下的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由他人保管,以免给本人及家庭造成损失。

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记者:徐甜甜、尹泽鑫 编辑:王圆明审核:马言辉、贾春毅

关键词: 金融机构 个人信息 中介机构 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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